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内各出版单位:
按照我省2018年高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本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全省各级各类出版社、期刊社出版编辑现职岗位从事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人员和校对人员。
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在机构改革期间,涉及机构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的部门,其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涉及机构职能划转、改变隶属关系的部门,存在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编审资格,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编审资格满5年。
2.晋升副编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2年以上;
⑵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4年以上;
⑶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5年以上(含5年)。
⑷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编审的,须取得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
以上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
(四)业绩条件
1.申报人员提供能反映或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业务水平的选题报告(或规划)两篇、审稿意见或复审意见三篇原件或复印件。选题报告(或规划)、审稿意见或者复审意见,由多人完成的应注明是第几作者,出版单位严格把关,本人及编辑室主任(或总编)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从2018年开始,对申报人员在专业期刊、报纸、图书上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著作不做硬性要求,作为学术业绩参考评定。
(五)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六)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从2014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小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在单位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的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一)评审材料(A袋)
此袋共14项,其中6—13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与其他材料装入A袋,并在袋外贴统一格式的《2018年出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目录(A)袋》。证书原件不装入袋中,审核后退还。
1.《委托评审函》由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称和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
2.《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由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或出版单位填报,每单位1份。
3.《2018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个人信息简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5.个人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单位推荐意见(用A4纸打印)由推荐单位撰写。要求对被推荐人的政治品德、学识水平、工作成就、履行责任的实际能力和效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并加盖公章。